google正在逐步违反他的原则:“不”作恶
记得人家采访巴菲特时,问过一句话:“如何保证公司内部的高层领导保持有效性” ,我理解就是如何制定员工的原则问题。巴菲特回答到,对属下2个要求,“1.不违反法律 2.如果做的事情第二天会在报纸上刊登,亲朋好友不为此羞愧”。
记得当初 百度的 犯错的时候,Google提出“不作恶”,可惜这次 google图片搜索改版的结果 实属盗链,或许google自认为自己可以按照中国特色来办事情了,既然Google显露了狐狸尾巴,那我们就静观其变吧。
思考致富@sh18 on 04月 13th, 2009 | File Under 感悟 | No Comments -